根据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和《六盘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2017年9月13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加快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市车保中心”)的组建,落实有关职责职能,实现“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做到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切实推进公务用车后勤保障服务,制定市车保中心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职责职能
市车保中心依照中央、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为公车改革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级各部、办、委、局调研和重要接待及确需以集中方式提供实物的用车保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级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综合执法用车保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做好车辆管理使用、维修、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年终考核。
二、车辆保障范围
(一)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紧急任务。
(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调研和重大接待工作,自行保留车辆不足时。
(三)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的重要督查、暗访、慰问、观摩等工作,自行保留车辆不足时。
(四)省、市四大班子组织的重大活动,需集体出行的。
(五)市级各参改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自行保留车辆不足时。
(六)市级各部、办、委、局调研和重要接待工作等,确需以集中方式提供实物的保障用车。
(七)市级参改单位跨区域、下乡等远距离公务出行,保留车辆不足,社会化方式保障困难的。
(八)市核定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21个部门综合执法用车。
(九)其他符合规定,确需以集中方式提供的保障用车。
三、平台建设及运行方式
(一)办理法人证及启用印章。市车保中心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完成法人登记、获取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到公安部门备案刻制印章等相关工作,市365网址导航大全在全市范围内行文启用市车保中心印章。
(二)集中管理车辆。市车保中心核定保留车辆编制55辆。其中:中巴车7辆,越野车23辆,商务车3辆,轿车22辆,车改时委托相关部门代管,现对代管车辆收回由市车保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
1.车辆统一集中时间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30日前。
2.若有手续不齐或违章记录的车辆,市车保中心一律不收车,按相关规定暂时停发该单位所有人员车补,待车辆手续完善后,再发放车补。
3.集中管理的车辆过户到市车保中心。
(三)车辆集中停放。为便于管理及保障需求,在市车保中心及市委市政府大院设车辆保障总平台,集中停放55辆公务用车。在市人大市政协大院设1个车辆保障子平台,集中停放中巴车3辆,越野车2辆、轿车2辆。平台车辆统一由市车保中心集中调度,根据部门的用车申请规范审批程序,合理合规调车。
(四)平台车辆实行信息化管理,统筹调度管理使用。将市级车改单位85家,涉及198辆实物保障、机要通信、应急、调研接待、跨部门综合执法车辆统一纳入一个平台系统,通过装载卫星定位等功能实行信息化管理,平台信息接入省平台预留端口,同时为县(市、特区、区)预留端口,达到省、市、县、(市、特区、区)三级信息互联互通,公车管理实现“全省一张网”。平台功能实现车辆用车信息全程在线记录,实时掌握公务用车事由、轨迹、里程等信息,准确记录车辆维修、年检、违章、费用支出等详细内容,通过定期统计车辆使用次数、运行费用,实现对公车运行的全过程监控。平台信息在公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多家单位和车辆使用部门之间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利用平台车辆使用信息,严查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科学分析车辆运行数据、合理核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效合理配置公车资源。
(五)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为规范管理,市车保中心制定《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服务管理制度》《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车辆调度制度》《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车辆使用申请流程》《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油料管理制度》《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司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学习培训制度》《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重大突发事件车辆保障应急预案》《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制度,通过统筹调度与有偿保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用车。市车保中心制定应急预案,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在对日常公务进行有力保障的同时,预留应急车辆,确保紧急公务用车充足。市车保中心做好车辆管理、维修、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提供车辆服务时,考虑行车安全等因素,所派车辆均由市车保中心派遣司勤人员进行驾驶。
(六)有偿提供车辆服务。市车保中心车辆实行有偿服务。服务对象和范围主要为市级参改单位车辆保障范围内的公务用车,在保障市级参改单位车辆保障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可向市级非参改单位提供。服务费按能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及维护,达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收取。根据车型分类对各用车单位收取用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低于市场收费标准。服务费收付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日清月结。市车保中心承担车辆维护保养费、保险费、修理费、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司勤人员出差费、住宿费、停车费等。市财政解决市车保中心车辆更新、购置经费。
四、组织机构
(一)机构性质。按照《六盘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六盘水市车辆综合保障中心的通知》(六盘水机编发〔2016〕4号),市车保中心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隶属于六盘水市365网址导航大全。为便于管理,市车保中心设独立法人,财务独立核算,法人由市365网址导航大全分管副局长兼任。
(二)组织构架。市编委办核定市车保中心事业管理人员编制10名,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股长3名(正股级)。
(三)内设机构。
1.综合股。具体承办文电办理、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劳动工资、人员编制、财务管理、会务服务、对外联络、党的建设及群团等工作,牵头制定市车保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车辆管理股。具体承办车辆的维护、更新、报废及保险等工作;承担车辆的检验检查、安全保障等工作。
3.车辆调度股。具体承办司勤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综合考核以及车辆的集中调度、运行监控和能耗统计等工作。
五、组成人员
(一)管理人员。采用调入和遴选的方式,从全市事业单位调入和面向全省事业单位遴选。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车辆及党政管理水平等优先。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司勤人员。市车保中心所需司勤人员原则上由各委托管理单位按“人随车走”原则选派,选派司勤人员不足时从各参改单位中选派。即:各委托单位在交还委托管理车辆时按每辆车从单位选派一名司勤人员随车到市车保中心工作。所选派人员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2.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驾龄3年以上,近3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选派司勤人员于2017年12月15日以前到位。由市车保中心对其进行管理。选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年终考核奖等仍保留在原单位,市车保中心负责对其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考评,年终出具考核结果反馈原单位。选派人员的差旅费由市车保中心报销。选派司勤人员不足以满足正常运行需要时,市车保中心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经费
市车保中心组建及运行经费按程序报批。